税收答疑
个人所得税
我们单位业务员出差实行包干模式,请问还需要费用发票报销吗?实行包干模式给业务员报销的补助需要申报个税吗?
发布时间:2024-08-26  来源:郝老师说会计 作者:郝守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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请问

 

我们单位业务员出差实行包干模式,请问还需要费用发票报销吗?实行包干模式给业务员报销的补助需要缴纳申报个税吗?

 

答复

一般来讲,既然实行出差包干模式了,就不需要再报销出差费用发票了,当然有的企业实行出差包干模式的同时也给业务员报销来回车票住宿等,这个属于企业内部管理制度的要求。

在税务上,只要是真实发生的与取得收入相关的合理的支出就允许税前扣除。

但是请注意:发放业务员的出差补助只有符合当地规定标准的才可以享受不征个税的优惠。对于单位以差旅费名义发放的工资性质的津补贴,应纳入工资薪金所得缴纳个人所得税。

参考: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征收个人所得税若干问题的规定>的通知》(国税发〔1994〕89号)规定:“下列不属于工资、薪金性质的补贴、津贴或者不属于纳税人本人工资、薪金所得项目的收入,不征税:4、差旅费津贴、误餐补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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