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税小微,我上个月填报增值税期末留抵退税意愿的时候,退税意愿那选错了,请问在全国统一规范电子税务局还能修改吗?
您好,对于已完成增值税申报但未准确填写增值税期末留抵退税意愿的纳税人,可通过全国统一规范电子税务局(以下简称“新电子税局”)【增值税期末留抵退税意愿补充填报】模块进行调整。通过该模块,可确认留抵退税的税款所属期及退税意愿。
下面,就跟申税小微一起来看一下如何操作吧!
第一步
登录新电子税局后,依次点击【我要办税】-【税费申报及缴纳】-【申报辅助信息报告】-【增值税期末留抵退税意愿补充填报】,或首页搜索栏输入关键字查找“增值税期末留抵退税意愿补充填报”,进入相关功能页面。
第二步
进入功能页面后,系统默认带出企业当前年度所有已申报增值税的期末留抵税额大于0且未办理退抵税费申请的记录。您可查看对应属期是否已经采集了退税意愿。
情形一
查询历史年度数据
若您需查询历史年度数据,可以选择历史年度,点击【查询】按钮进行查询。
情形二
补充采集退税意愿
若您存在未采集退税意愿的属期,您可点击操作列的【采集】按钮,进入采集页面补充采集。
采集页面默认填充对应增值税税款所属期起止时间,您可根据实际情况选择对应的退税意愿。
若您的退税意愿选择“暂不申请退税”,需要选择不申请退税原因。
情形三
修改已经采集的退税意愿
对已经采集过退税意愿的属期,您可点击右侧操作列的【修改】按钮,修改已经采集的退税意愿。页面默认选择对应增值税税款所属期起止时间以及原退税意愿,您可根据实际情况进行修改。
第三步
采集或修改完成后,点击【预览】按钮,可查看并检查完整的信息。
确认信息无误后,点击【提交】按钮,提交保存采集或修改的退税意愿,完成意愿采集流程。
第四步
您可以点击【办税进度及结果查询】进入查询界面,查看该事项的办税进度和状态。
点击“进度详情”可下载文书,您可自行下载打印带章的《税务事项通知书》。
温馨提醒
1.该事项采集主体为当期增值税报表中产生留抵税额的一般纳税人。
2.该事项在每月完成增值税申报表报送操作后可进行采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