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推动大规模设备更新和消费品以旧换新,自2024年4月29日起,自然人报废产品出售者向资源回收企业销售报废产品,符合条件的资源回收企业可以向出售者开具发票(简称“反向开票”)。
上期申税小微已经带大家了解过如何在新电子税局反向开具“报废产品收购发票”,本期带大家一起学习一下“报废产品收购”发票红冲的具体操作是怎样的?同样以数电票为例,一起操作一下吧。
第一步:
因开票有误、销货退回、销售折让等原因需要红冲时,资源回收企业需登录新电子税务局,进入【我要办税】—【发票业务】—【发票开具】-【红字发票开具】
第二步:
点击【红字信息确认单录入】,在该功能模块中选中需要冲红的发票。
第三步:
选择冲红原因,无论是否已经勾选抵扣或入账,均无需对方(出售者)确认即可开具红字发票。
报废产品收购红字发票与蓝字发票样式基本一致,备注栏增加被冲红的蓝字发票信息及确认单编号。
以上就是对“报废产品收购”发票红冲的具体操作流程,大家学会了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