税收答疑
增值税
中药饮片适用哪个税率?
发布时间:2024-08-16  
免责申明:本站自编内容版权所有,不得转载;部分内容转载自报刊或网络,转载内容均注明来源和作者,如对转载、署名等有异议的相关方请通知我们(tfcj@tfcjtax.com,051086859269),我们将及时处理!本网站登载的财税法规政策请以官方发布的为准;本网站内容仅供学习参考之目的,所有文章内容与观点并不代表本站观点、立场,我们不对其准确性、合规性负责!如用于实务操作等等其他任何目的,所产生的法律风险与法律责任与本站无关!

 答: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及相关规定,农产品增值税税率为9%。《农业产品征税范围注释》(财税字〔1995〕52号印发)明确,农产品包括用作中药原药的各种植物的根、茎、皮、叶、花、果实等药用植物,及利用上述药用植物加工制成的片、丝、块、段等中药饮片,中成药不属于农产品的征税范围。
  根据上述规定,适用9%增值税税率的中药饮片,应仅为对药用植物进行简单加工,如切片、切丝等物理方法进行处理的产品。

 
相关文章 查看更多>>
【打印】      【关闭】
版权所有:天赋长江(无锡)税务师事务所
地址:江苏省江阴市长江路169号汇富广场22楼
电话:0510-86855000 邮箱:tfcj@tfcjtax.com
苏ICP备05004909 苏B2-2004004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