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深化党和国家机构改革方案》的要求和国家税务总局、国家税务总局江苏省税务局的统一部署,国家税务总局无锡市税务局派出机构正式成立。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成立国家税务总局无锡市税务局第一税务分局(重点税源企业税收服务和管理局),主要负责大企业税收服务与管理。机构办公地点为江苏省无锡市滨湖区滴翠路98-3,邮编214072,电话0510-85109329。
二、成立国家税务总局无锡市税务局第二税务分局,主要负责市区范围车辆购置税、涉房交易税费的纳税服务、日常管理、日常检查以及进出口税收的日常管理和日常检查等工作。机构办公地点为江苏省无锡市梁溪区解放东路828号,邮编214007,电话0510-82824019。
三、成立国家税务总局无锡市税务局第三税务分局(办税服务厅),主要负责面向纳税人和缴费人的纳税服务工作。机构办公地点为江苏省无锡市梁溪区解放东路828号,邮编214007,电话0510-96888718。
四、成立国家税务总局无锡市税务局第一稽查局,主要负责市税务局列名大企业的税务稽查、税收高风险事项应对和协查等工作,以及滨湖区、锡山区、宜兴市、新吴区税收、社会保险费和有关非税收入违法案件的查处等工作。机构办公地点为江苏省无锡市滨湖区周新西路2号,邮编214121,电话0510-82830661。
五、成立国家税务总局无锡市税务局第二稽查局,主要负责市税务局列名大企业的税务稽查、税收高风险事项应对和协查等工作,以及梁溪区、惠山区、江阴市税收、社会保险费和有关非税收入违法案件的查处等工作。机构办公地点为江苏省无锡市梁溪区新生路108号,邮编214002,电话0510-82722218。
六、目前各办税服务场所地址不变,纳税人和缴费人可按原途径或到原办税服务场所办理各项涉税事宜。
特此公告。
国家税务总局无锡市税务局
2018年9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