创业投资企业或天使投资个人享受所得税优惠的投资额是认缴金额还是实缴金额?
实缴金额。根据《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创业投资企业和天使投资个人有关税收政策的通知》(财税〔2018〕55号)第三条规定:本通知所称投资额,按照创业投资企业或天使投资个人对初创科技型企业的实缴投资额确定。
失败的研发活动所发生的研发费用可以享受税前加计扣除政策吗?
可以。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研发费用税前加计扣除归集范围有关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7年第40号)第七条规定:失败的研发活动所发生的研发费用可享受税前加计扣除政策。
未取得发票的支出可否凭借收款凭证追补至发生年度税前扣除?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发布〈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凭证管理办法〉》(2018年第28号)规定,除发生本办法第十五条规定的情形外,企业以前年度应当取得而未取得发票、其他外部凭证,且相应支出在该年度没有税前扣除的,在以后年度取得符合规定的发票、其他外部凭证或者按照本办法第十四条的规定提供可以证实其支出真实性的相关资料,相应支出可以追补至该支出发生年度税前扣除,但追补年限不得超过五年。
小额贷款公司取得的农户小额贷款利息收入享受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需留存备查资料有哪些?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发布修订后的〈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事项办理办法〉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8年第23号)附件《企业所得税优惠事项管理目录(2017年版)》规定:
企业享受“小额贷款公司取得的农户小额贷款利息收入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减计收入”优惠政策,主要留存备查资料有:
1. 相关利息收入的核算情况说明;
2. 相关贷款合同;
3. 省级金融管理部门(金融办、局等)出具的小额贷款公司准入资格文件。
自己开发的无形资产,怎么确定计税基础进行摊销扣除?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六十六条规定:
无形资产按照以下方法确定计税基础:
(二)自行开发的无形资产,以开发过程中该资产符合资本化条件后至达到预定用途前发生的支出为计税基础。
农贸市场批发水果、蔬菜、粮油等是否可以免征企业所得税?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实施农、林、牧、渔业项目企业所得税优惠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1年第48号)规定:
十、企业购买农产品后直接进行销售的贸易活动产生的所得,不能享受农、林、牧、渔业项目的税收优惠政策。
公告自2011年1月1日起执行。
“反向开票”后,出售者办理汇算清缴时如何计算个人所得税?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实施条例》规定,出售者取得经营所得,按年计算个人所得税,以每一纳税年度的收入总额减除成本、费用以及损失后的余额,为应纳税所得额,乘以经营所得的适用税率,计算应纳税额,并在年度终了后3个月内自行办理汇算清缴,预缴税款多退少补。对于未提供完整、准确的纳税资料,不能正确计算应纳税所得额的出售者,由主管税务机关按照商业适用的应税所得率核定征收。具体应税所得率可参照《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关于个人独资企业和合伙企业投资者征收个人所得税的规定〉的通知》(财税〔2000〕91号)确定。
来源:国家税务总局辽宁省税务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