没事写点东西赚点零花钱,结果发现劳务报酬要缴纳20%,心疼!大家有靠谱方法降低税收吗?
解答:
现在税收征管严格,支付方必须要履行代扣代缴税款的责任,即使不实际缴税,也必须“全员全额申报”。
如果通过写作所得的报酬,支付方是按照“劳务报酬所得”扣税的,说明没有按照“稿酬所得”计税,您的写作估计是在自媒体上的写作,报酬实际上广告流量的报酬,并不是“稿酬”。
如果是“稿酬所得”,比“劳务报酬所得”更加优惠,因为与“劳务报酬所得”相比,稿酬还可以打七折。因此,如果能跟对方沟通按照“稿酬所得”计税,会少缴税。
另外,无论是“劳务报酬所得”,还是“稿酬所得”,或者是“特许权使用费所得”,与“工资薪金所得”一样,共同组成“综合所得”,需要在次年的3月1日至6月30日办理汇算清缴,将四项所得合并在一起,重新计算全年度应缴纳的税金,然后与实际预缴税金比较,多退少补。
因此,即使现在按照“劳务报酬所得”缴纳了个税,明年汇算后,可能是退税,也可能还要补税,现在的20%只是预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