税收答疑
综合
电商平台掌握企业网店销售信息,隐匿收入无可遁形!
发布时间:2024-07-22  来源:老曾税筹 作者:吴佳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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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

近期,金华市税务局结合电商运营特点,查处了一起企业隐匿网上店铺销售收入、逃避纳税案件。来看看具体情况吧~图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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稽查过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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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发现疑点

税务局发现地址不同、名称无关的Y公司、F公司,其负责人疑似有亲属关系、网店名称相关性较高、经营产品相同,其中F公司处于长期零申报状态,存在隐匿收入嫌疑

2、 掌握关键证据

电商平台管理企业协助向税务局提供涉案网店运营交易信息,但掌握相关数据的资金结算公司位于上海。税局检查组通过第三方支付平台资金数据异地查询流程,跨省提请上海税务机关帮助取证,取得涉案企业网店检查期内的产品明细销售量和收入数据

3、 确认违法事实

经过比对涉案两家企业的纳税申报数据、账户资金流、网店明细销售数据,最终确认,在检查期内,Y公司、F公司分别有234.4万元、252.8万元产品销售收入未依法申报纳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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稽查结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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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Y公司设立工具企业F公司,开设网店销售产品,依次分流销售业务、隐匿收入逃避纳税。税务机关依法对涉案企业追缴税款、加收滞纳金并处罚款共计305.25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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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编提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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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阶段,税务机关依法进行税务检查时,电商企业不能如实提供相关资料,并不能隐瞒经营信息。在本案例中,涉案企业试图通过删除后台销售明细信息,隐瞒真实的销售情况。道高一尺,魔高一丈。税务机关还是从电商平台取得该企业网店运营数据,成功查处了企业的税收违法行为。 

提醒企业注意

随着大数据和信息化技术的应用,试图隐匿收入、逃避税收的行为都将无所遁形,合规才能持久经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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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依据:《税收征收管理法》第五十七条、第七十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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