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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财税法规
25n1221cji37
全文有效
2024-06-12
2024-06-12
重庆海关国家税务总局重庆市税务局重庆市商务委员会关于实施促进重庆市进出口领域高资信企业新质生产力健康发展若干措施的通知
渝关稽发〔2024〕52号  发布时间:2024-06-11  
 

重庆海关各隶属海关,各区县(自治县)、两江新区、西部科学城重庆高新区、万盛经开区税务局、商务主管部门:
  为贯彻落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进一步推动我市新质生产力发展,发挥AEO高级认证企业、出口退税一类企业和外综服试点企业等进出口领域高资信企业(以下简称“高资信企业”)在支持打造“33618”现代制造业集群体系中的示范作用和骨干作用,促进外贸保稳提质、开放型经济高质量发展。中华人民共和国重庆海关(以下简称“重庆海关”)、国家税务总局重庆市税务局(以下简称“重庆市税务局”)与重庆市商务委员会(以下简称“重庆市商务委”)联合制定如下措施:
  一、促进生产要素创新配置
  1.在政策规定范围内依企业申请,优先将高资信企业纳入自由贸易试验区、海南自由贸易港、海关特殊监管区域、保税监管场所等海关监管创新制度的适用范围。(责任单位:重庆海关)
  2.对首次获得海关AEO高级认证资质的企业,给予5~20万元不等的一次性奖励,以提升企业国际化经营能力。(责任单位:重庆市商务委)
  3.将符合条件的高资信企业,纳入外经贸优惠贷款贴息项目支持范围,在核定的贷款额度内,享受不超过实际发放贷款的1%(年化)的贴息补助,进一步降低企业融资成本。(责任单位:重庆市商务委)
  二、推动国内国际双循环
  4.根据高资信企业实际情况,给予优先安排货物查验和检验检疫,优先安排采样和检测,优先办理出入境特殊物品卫生检疫审批等便利措施。(责任单位:重庆海关)
  5.给予高资信企业享受一类企业在出口退税进度上的同等待遇,加大税收服务支持力度,正常出口退税平均办理时间压缩至3个工作日内。(责任单位:重庆市税务局)
  6.对参加由重庆市商务委统一组织境外重点展会的高资信企业,给予展位优先保障,支持开拓国际市场,帮助企业更好地“走出去”。(责任单位:重庆市商务委)
  三、提升服务企业质效
  7.指派协调专员为高资信企业提供“一对一”服务,开展法律法规和海关政策咨询,听取并反映企业合理诉求,协调解决海关业务疑难问题,做好通关政策和技术性贸易措施咨询服务,引导企业规范管理、良性发展。(责任单位:重庆海关)
  8.通过各海关业务办事大厅的AEO高级认证企业服务专窗,为高资信企业提供优先办理海关手续的服务;通过各区县办税服务厅的专门窗口,为高资信企业提供优先办理各类涉税业务的服务。(责任单位:重庆海关、重庆市税务局)
  9.为高资信企业提供“税企联”常态化服务,配备首席联络员,收集聚焦进出口领域高资信企业需求,研究解决重大复杂涉税问题。(责任单位:重庆市税务局)
  10.为高资信企业提供税收专家团队服务,覆盖涉税注册登记、税费申报缴纳、税收优惠享受、证明开具、注销迁移等全流程税费服务。(责任单位:重庆市税务局)
  11.为高资信企业推送包含出口退税、国际税收政策服务举措在内的“税锦囊”,支持高资信企业“走出去”布局海外仓,合规享受跨境电商税收优惠政策。(责任单位:重庆市税务局)
  享受以上政策措施的高资信企业名单(详见附件)由重庆海关、重庆市税务局、重庆市商务委根据重庆市AEO高级认证企业、出口退税分类管理类别和外综服试点企业名单,并结合各自信用管理要求共同协商制定,实行动态调整。
  特此通知。


  附件:高资信企业名单.xlsx    


  中华人民共和国重庆海关
  国家税务总局重庆市税务局
  重庆市商务委员会
  2024年5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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