购入需要安装的非生产用设备怎么做账?
安装非生产用的设备,安装材料的增值税计入最后的固定资产成本里面吗?
解答:
依照财税(2016)36号附件1第二十七条规定,下列项目的进项税额不得从销项税额中抵扣:(一)用于简易计税方法计税项目、免征增值税项目、集体福利或者个人消费的购进货物、加工修理修配劳务、服务、无形资产和不动产。其中涉及的固定资产、无形资产、不动产,仅指专用于上述项目的固定资产、无形资产(不包括其他权益性无形资产)、不动产。......
因此,对于提问所述的“非生产用设备”,只要不是专用于不得抵扣的简易计税项目、免税项目、集体福利等,就可以抵扣进项税额。
如果确实是属于专用于不得抵扣进项税额的项目,购进的设备以及为安装发生材料等进项税额都不得抵扣,都需要计入固定资产原值。
比如,某工厂购入一套职工食堂专用的电气蒸饭设备,需要安装验收合格才能使用,会计分录如下:
1.购入设备:
借:在建工程
贷:银行存款等
说明:即使取得专票也不得抵扣进项。
2.安装领用企业生产材料:
借:在建工程
贷:原材料
说明:领用库存的生产用原材料等,需要在领用时做进项税额转出。
3.发生的安装人工等:
借:在建工程
贷:应付职工薪酬等
4.竣工:
借:固定资产-xx
贷:在建工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