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墨子老师,您好!我们公司今年想将公司的资本公积转增股本,请问这样的转增要不要对个人股东扣缴个税呢?
答:感谢您的提问!根据国税发【2010】54号文件规定,企业转增注册资本和股本管理,对以未分配利润、盈余公积和除股票溢价发行外的其他资本公积转增注册资本和股本的,要按照“利息、股息、红利所得”项目,依据现行政策规定计征个人所得税。但是根据国税发【1997】198号及国税函【1998】289号文件规定,企业将资本公积中溢价所形成的资本公积转增股本不作为应税所得征收个人所得税。
问:墨子老师,您好!我们公司今年想将公司的资本公积转增股本,请问这样的转增要不要对个人股东扣缴个税呢?
答:感谢您的提问!根据国税发【2010】54号文件规定,企业转增注册资本和股本管理,对以未分配利润、盈余公积和除股票溢价发行外的其他资本公积转增注册资本和股本的,要按照“利息、股息、红利所得”项目,依据现行政策规定计征个人所得税。但是根据国税发【1997】198号及国税函【1998】289号文件规定,企业将资本公积中溢价所形成的资本公积转增股本不作为应税所得征收个人所得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