税收答疑
综合
老师,签订的房屋租赁合同,租户提前退租了,房东收取的违约金是否需要开具发票?
发布时间:2024-04-25  来源:郝老师说会计 作者:郝守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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请问

老师,签订的房屋租赁合同,租户提前退租了,房东收取的违约金是否需要开具发票?

答复

是的,需要开票,对于出租方房东来讲,收取的违约金属于增值税上的价外费用,跟租金一样开票和缴纳增值税,跟租金一样需要缴纳房产税。

参考

1、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第六条规定:“销售额为纳税人发生应税销售行为收取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但是不包括收取的销项税额。

2、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十二条规定:“条例第六条第一款所称价外费用,包括价外向购买方收取的手续费、补贴、基金、集资费、返还利润、奖励费、违约金、滞纳金、延期付款利息、赔偿金、代收款项、代垫款项、包装费、包装物租金、储备费、优质费、运输装卸费以及其他各种性质的价外收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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