卖商品赠送自己提供的服务,增值税怎么计算?
解答:
卖商品赠送自己提供的服务,不属于无偿赠送服务,不属于增值税视同销售的范围,不需要依照视同销售计算缴纳增值税。
卖商品赠送自己提供的服务,属于混合销售。
依照财税(2016)36号附件1第四十条规定:“一项销售行为如果既涉及服务又涉及货物,为混合销售。从事货物的生产、批发或者零售的单位和个体工商户的混合销售行为,按照销售货物缴纳增值税;其他单位和个体工商户的混合销售行为,按照销售服务缴纳增值税。
本条所称从事货物的生产、批发或者零售的单位和个体工商户,包括以从事货物的生产、批发或者零售为主,并兼营销售服务的单位和个体工商户在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