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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3-26
2024-03-26
国家税务总局重庆市税务局关于发布电子税务局系统2024年2月功能优化情况的通告
国家税务总局重庆市税务局通告2024年第5号  发布时间:2024-03-26  
 

  为拓展和完善“非接触式”办税缴费渠道,更好地服务纳税人缴费人,国家税务总局重庆市税务局于2024年2月对电子税务局系统的部分功能进行了调整和优化,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此次调整优化主要涉及非税收入通用申报、印花税税源信息报告监控、营业账簿印花税申报方式选择3个项目。具体调整优化内容详见附件。
  如有疑问,请登录电子税务局后通过办税页面右下角“在线咨询”功能进行咨询或向主管税务机关咨询。
  特此通告。
  附件:重庆市电子税务局系统2024年2月功能优化内容
  国家税务总局重庆市税务局
  2024年3月21日

  附件:
  重庆市电子税务局系统2024年2月功能优化内容

  一、优化非税收入通用申报
  优化电子税务局“非税收入通用申报(防空水保排污森林土地闲置费)”功能,纳税人申报成功后进行系统提示,可点击提示框按钮跳转至“税(费)缴纳”功能界面。
  二、新增印花税税源信息报告监控
  电子税务局印花税税源信息报告功能新增监控校验,当纳税人访问该功能保存印花税税源明细表时,如果同时满足以下条件,则系统将进行阻断,并提示纳税人向不动产所在地的主管税务机关申报缴纳印花税:
  1.“跨区财产税主体登记标志”为“是”或者为报验登记主体;
  2.“课征主体登记类型”为“单位纳税人税务登记”;
  3.税款所属期自2022年7月1日以后;
  4.征收品目除“产权转移书据”以外。
  三、优化印花税税源信息报告
  优化电子税务局印花税税源信息报告功能,当印花税税源信息报告中税源信息明细的税目为“营业账簿”时,申报期限类型仅支持选择“按期申报”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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