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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财税法规
c6ft488js9r7
全文有效
2024-03-26
2024-03-26
河北省注册会计师协会关于评选会计师事务所精品项目和创新项目的通知
冀会协〔2024〕24号  发布时间:2024-03-08  
 

各会计师事务所:
  为深入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规范财务审计秩序促进注册会计师行业健康发展的意见》(国办发〔2021〕30号)和财政部《中国注册会计师行业诚信建设纲要》文件精神,扎实推进我省注册会计师行业服务一体化、专业化、品牌化进程,鼓励事务所诚信执业、做出特色、创精品,通过评选一批有代表性、有影响力的精品和创新项目,引导注册会计师树立质量第一意识,严守执业准则,保持专业胜任能力,坚持诚信为本,秉持专业精神,开拓新的业务领域,促进行业高质量发展,经研究决定,在全省开展会计师事务所精品项目和创新项目评选活动。现通知如下:
  一、评选范围
  由会计师事务所项目团队于2019年1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时间段内独立实施完成的精品项目和创新项目。
  二、评选要求和条件
  (一)项目类型
  1.财务报告审计类项目
  2.专项审计类项目
  具体包括内控审计类报告、鉴定业务、企业破产清算、工程决算审计等专项审计报告。
  3.其他类项目
  具体包括财务咨询、绩效评价、税务筹划、管理建议书等其他类型报告。
  (二)项目要求
  1. 专业性强,结合本所优势和专业特点,与市场需求相结合,项目思路清晰,重点突出,特色鲜明;
  2. 项目实施程序设计合理,结论依据充分,工作底稿规范完备,质控体系完善,执行到位,时间安排高效。
  3.创新项目侧重于从传统业务向新业务领域的转型开拓,且取得一定成效的项目。
  三、推荐及评选名额
  各会计师事务所可根据本所实际情况推荐候选精品项目和创新项目(不限数量),协会将择优评选出精品项目20个、创新项目10个。
  四、评选程序
  (一)事务所要本着“优中选优”的原则,按照文件要求筛选出符合评选条件的精品项目和创新项目,按时报送材料。
  (二)组织评审,省注协将对上报材料整理汇总后组织专家进行评选(评选过程中如需要可调取工作底稿),确定获奖项目。
  (三)表彰颁奖,为充分发挥优秀项目的示范引领作用,省注协将把获奖项目整理成精品创新项目集,装订成册,发放至全省会计师事务所,学习借鉴,引导行业创新发展,对每个获奖项目团队和签字注册会计师进行表彰,并作为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综合评价加分项。
  五、材料报送
  (一)项目书及申报表以WORD文档形式书写,以电子文件形式报送至邮箱41588049@qq.com,以书面的形式将项目书3份、申报表1份,邮寄至河北省石家庄市装院路198号河北省注册会计师协会监管部301室。
  (二)项目书一般应包含项目服务的对象、服务的目的、项目组的理念及主要服务方案,服务过程中遇到的问题及解决中的经验分享、取得的成效以及项目的亮点等(报告成果隐藏涉密信息),要求文字简洁、重点突出。
  (三)项目其他相关支撑材料。如:报告摘录(能体现项目特点),也可根据实际需要,提供能直接支撑说明项目特色的图片、视频等资料。
  (四)申报截止日期2024年5月31日。
  联系人: 闫晗  刘国义
  电  话:83939390  83939360
  附件:项目申报表.xlsx
  河北省注册会计师协会
  2024年3月8日

相关附件:
项目申报表.xls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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