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务研究
企业所得税
2023年度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 | 汇缴“快”申报 风险“早”排查
发布时间:2024-03-19  来源:江苏税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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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帮助企业提高申报质量,降低涉税风险,建议企业结合自身实际,尽早完成2023年度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年度申报,税务机关将有针对性地开展纳税辅导。申报完成后,如存在多缴税款,建议通过电子税务局及时办理退税,进一步提高资金使用效率。

温馨提示:建议亏损企业、小型微利企业、四季度预缴零申报企业等申报操作相对简单的纳税人和代理申报的中介机构尽早完成申报。

企业汇缴申报可以选择“申报与缴税分离”方式,尽早申报不等于提前缴税,不会产生资金占用成本。企业提交申报后,右上角显示“申报成功”字样,即为申报完成。

企业如果选择直接缴纳税款,可点击“涉税查询”,在对应的税款申报记录后,点击“缴款”按钮,即可进行税款缴纳。也可选择申报与缴税分离,在汇缴期内任何一天按上述操作完成税款缴纳。

对选择申报与缴税分离的纳税人,税务机关会在汇缴期结束前10天,通过短信、钉钉等方式提供缴税提示服务;在汇缴期结束前2天,对已申报未缴税的企业,将再次提供提示缴税服务,提醒企业及时缴纳税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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