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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3-25
2024-03-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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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跨境服务贸易特别管理措施(负面清单)》(2024年版)和《自由贸易试验区跨境服务贸易特别管理措施(负面清单)》(2024年版)
商务部令2024年第1号  发布时间:2024-03-25  
 

《跨境服务贸易特别管理措施(负面清单)》(2024年版)和《自由贸易试验区跨境服务贸易特别管理措施(负面清单)》(2024年版)已经2024年2月19日商务部第8次部务会审议通过,并经党中央、国务院同意,现予公布,自2024年4月21日起施行。

 

部长 王文涛 

2024年3月22日

《跨境服务贸易特别管理措施(负面清单)》(2024年版).pdf

《自由贸易试验区跨境服务贸易特别管理措施(负面清单)》(2024年版).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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