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看看国家税务总局的最新回复:
问题内容:
我是一家餐饮公司,为按月申报的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由于对新出台政策不熟悉,2023年5月25日为客户开具了2万元的3%征收率增值税普通发票。5月实际月销售额为15万元,均为3%征收率的销售收入,我公司客户为个人,无法收回已开具发票,请问我公司还能够享受3%征收率销售收入减按1%征收率征收增值税政策吗?
税局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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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3%征收率的销售收入15万元,可以在申报纳税时直接进行减税申报,享受3%征收率销售收入减按1%征收率征收增值税政策。为减轻您的办税负担,无需对已开具的3%征收率的增值税普通发票进行作废或换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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也就是说,小规模纳税人在享受优惠政策,开具普通发票时,必须要注意两点:
1、适用3%征收率项目的,在享受优惠时,必须开具1%的普通发票。
2、即使开具了3%的普票,无需追回作废重开,增值税按照1%申报即可,千万不要按照3%申报增值税!
(但是注意,这种情况是对纳税人一不小心开错的补救措施,大家千万不能一直开3%普票然后再一直按照1%申报,长此以往,税局会找上门的!)
申报表填写:
例如:A公司为按季申报的小规模纳税人,2023年1月-3月对外销售货物400000元,但开具的是3%的普通发票,此时申报表可以这样填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