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以下简称协会)根据《证券投资基金法》等法律法规,制定了《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投资者教育工作指引(试行)》(以下简称《指引》)。《指引》作为公募基金行业一项基础性制度,旨在进一步引导和规范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的投资者教育工作,为行业科学开展和评价投教工作提供借鉴和指导,构建保护公募基金投资者合法权益的良好生态。
《指引》明确投资者教育应融入基金行业机构企业文化,上升至公司战略层面,贯穿投资者服务、陪伴投资者始终,切实服务居民财富管理需求。《指引》强调,投资者教育应覆盖投资者投资全流程,通过帮助投资者增强投资认知,提高投资技能,健全投资理念,着力提升投资者获得感。
《指引》共二十一条,主要包括投资者教育工作的定义及适用范围、目标、原则、内容、形式、资源保障及协会的自律管理等。一是明确投资者教育的定义及适用范围。二是明确投资者教育的目标、原则、内容和渠道。三是引导行业将投资者教育融入企业文化和各项业务。四是从制度、组织、人员、流程、经费等方面强化对投资者教育的资源保障。五是建立基金行业投教资源共享机制和评估体系。
下一步,协会将在证监会的指导下,落实大投保“一盘棋”理念,以基金业投资者教育工作委员会为依托,以协会“投资者之家”国家级互联网投教基地为载体,组织引领基金行业机构更好地服务居民财富管理需求,不断提升投资者的获得感和幸福感,积极推动投资者教育工作再上新台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