税收答疑
增值税
取得代理旅客运输费用电子普通发票,是否可以作为抵扣凭证计算抵扣增值税
发布时间:2023-11-23  来源:税海涛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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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纳税人取得旅行社、航空票务代理等票务代理机构依6%税率开具的代理旅客运输费用电子普通发票,是购进现代服务-商务辅助服务,不属于购进国内旅客运输服务,不能适用《财政部 税务总局 海关总署关于深化增值税改革有关政策的公告》(财政部 税务总局 海关总署公告2019年第39号)第六条关于其他票据计算抵扣的特殊规定。按照现行进项税抵扣的有关规定,纳税人取得上述电子普通发票,不能作为抵扣凭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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