答: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所得税若干政策征管口径问题的公告》(税务总局公告2021年第17号)规定:企业购买的文物、艺术品用于收藏、展示、保值增值的,作为投资资产进行税务处理。文物、艺术品资产在持有期间,计提的折旧、摊销费用,不得税前扣除。
所以,贵公司购买的古董可以入帐计入资产,按月计提折旧进行摊销,但是在计算企业所得税时该折旧费用不能抵减收入,应进行纳税调整处理,如果持有的古董资产进行了转让,在转让处置时其收入应计入资产转让收入对应的购置成本也是可以税前扣除。
答: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所得税若干政策征管口径问题的公告》(税务总局公告2021年第17号)规定:企业购买的文物、艺术品用于收藏、展示、保值增值的,作为投资资产进行税务处理。文物、艺术品资产在持有期间,计提的折旧、摊销费用,不得税前扣除。
所以,贵公司购买的古董可以入帐计入资产,按月计提折旧进行摊销,但是在计算企业所得税时该折旧费用不能抵减收入,应进行纳税调整处理,如果持有的古董资产进行了转让,在转让处置时其收入应计入资产转让收入对应的购置成本也是可以税前扣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