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市场参与主体:
为贯彻落实中国证监会关于企业债券职责划转相关工作部署,稳妥有序做好企业债券登记结算相关工作,本公司对《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债券登记结算业务指南》进行修订。本次修订内容说明如下:
一、落实企业债券职责划转相关工作部署,调整总则部分关于债券品种分类的表述,修订跨市场转托管内容。
二、债券质押式回购名称调整为债券通用质押式回购。
三、修订债券初始登记材料要求、删除分离交易的可转换公司债券内容、增加可转换公司债券退市业务内容,以适应注册制及退市制度改革等业务变化。
四、其他文字性修订。
本指南自2023年10月20日起施行,本公司于2023年6月16日公布的指南同时废止。
特此通知。
附件: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债券登记结算业务指南
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
2023年10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