税收答疑
财务与会计
土地使用权计入当期损益部分可以跨年调整为在建工程吗?
发布时间:2023-09-12  来源:轻松财税 作者:彭怀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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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按照财政部会计司最新的解答,自建房屋建筑的,在修建期间的土地使用权摊销属于修建固定资产过程中必要的支出,应资本化计入“在建工程”科目。

 

如果企业的会计处理,将修建期间的土地使用权摊销直接费用化计入了当期损益的,属于会计差错。对于会计差错,在发现时应及时更正。

 

对于跨年度的会计差错,执行《企业会计准则》与《小企业会计准则》的更正方法是有区别的。

 

1.执行《企业会计准则》

 

对于跨年度的会计差错,金额较为重大且能追溯的,应追溯调整。

 

1)调增在建工程

 

借:在建工程-xx工程

 

贷:以前年度损益调整

 

2)如果要调增补缴企业所得税的:

 

借:以前年度损益调整

 

贷:应交税费-应交企业所得税

 

3)调整留存收益:

 

借:以前年度损益调整(结平)

 

贷:盈余公积-公积金

 

利润分配-未分配利润

2.执行《小企业会计准则》

 

执行《小企业会计准则》,对会计差错更正采用“未来适用法”,不追溯调整。

 

借:在建工程

 

借:管理费用-无形资产摊销等(红字)

 

如果要调增补缴企业所得税的:

 

借:所得税费用

 

贷:应交税费-应交企业所得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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