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务研究
房产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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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全面实现不动产统一登记与房地产税有关吗?
发布时间:2023-04-28  来源:小陈税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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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消息】

 

1.新华社成都2023425日电(记者王立彬) ,自然资源部部长王广华25日说,经过十年不懈努力,我国全面实现不动产统一登记,不动产统一登记制度体系基本成型。

 

2.财政部有关负责人就房地产税改革试点问题答记者问(2022316日 来源:新华社):近日,新华社记者就房地产税改革试点问题采访了财政部有关负责人。有关负责人表示,房地产税改革试点依照全国人大常委会的授权进行,一些城市开展了调查摸底和初步研究,但综合考虑各方面的情况,今年内不具备扩大房地产税改革试点城市的条件。

 

3.《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授权国务院在部分地区开展房地产税改革试点工作的决定》(20211023日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一次会议通过):试点地区的房地产税征税对象为居住用和非居住用等各类房地产,不包括依法拥有的农村宅基地及其上住宅。土地使用权人、房屋所有权人为房地产税的纳税人。非居住用房地产继续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房产税暂行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城镇土地使用税暂行条例》执行。

 

(备注:202110月,房地产税试点的的技术条件就应该符合了,否则不会开始试点扩围)

 

 

 

【思考】

 

1.名字的不一样

 

现在缴的“房产税”,财政部网站说的是“房地产税”

 

2.法律学界有争议

 

土地所有权是国家的,所以存在争议,即对单位或者个人征收国有资产的财产税(房地产税),说不通;其实实务中,土地使用权已被认定为一项资产了,争议也就不存在了;

 

3.需要考虑的国情,特殊情况

 

1)纳税人和征收范围

 

产权不清晰的房子(不完全产权):如部队大院中的个人住房,房子虽然房改了,不能交易;

 

2)如何征收

 

如由于原工作单位等原因,在北京二环有一套房,但是退休工资不高,征收不合适的时候,就影响其日常生活;

 

如第一套房或者第二套房不征税,会出现曾经出现过的假离婚潮;

 

如何确定人均扣除多少,单亲家庭、父母(含夫妻双方的)的扣除额如何分配和未成年子女如何算等等;

 

还有政策性房屋如何征收,如拆迁房、两限房、经济适用房等等

 

3)调节作用

 

可能会误伤部分刚需和改善性住房,如在老家小县城有房(继承的),但是在工作生活的大城市没有房。

 

4.放心

 

大可放心,大数据时代,房地产税改革试点肯定会顺利平稳运行,会充分考虑各种特殊情况。

 

 

 

【现行试点的情况介绍】

 

上海和重庆自2011年开始试点房地产税

 

1)上海试点政策(2011年开始实施)

 

施行之日起本市居民家庭在本市新购且属于该居民家庭第二套及以上的住房和非本市居民家庭在本市新购的住房。家庭人均住房建筑面积不超过60平方米其新购的住房暂免征收房产税;超过60平方米的,对属新购住房超出部分的面积,计算征收房产税。

 

2)重庆试点政策(2011年开始实施)

 

纳入征收对象的住房为:个人拥有的独栋商品住宅(施行前拥有免税面积为180平方米,新购免税面积为100平方米)、个人新购的高档住房(免税面积为100平方米)、在重庆市同时无户籍、无企业、无工作的个人新购的首套及以上的普通住房(不扣除免税面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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