税收答疑
房产税
个人是否需要对其购买的写字楼缴纳房产税?
发布时间:2023-03-28  来源:福建税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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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析: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房产税暂行条例》(国发〔198690号)规定:“第二条 房产税由产权所有人缴纳。产权属于全民所有的,由经营管理的单位缴纳。产权出典的,由承典人缴纳。产权所有人、承典人不在房产所在地的,或者产权未确定及租典纠纷未解决的,由房产代管人或者使用人缴纳。

前款列举的产权所有人、经营管理单位、承典人、房产代管人或者使用人,统称为纳税义务人(以下简称纳税人)。

 

第三条 房产税依照房产原值一次减除10%30%后的余值计算缴纳。具体减除幅度,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

 

没有房产原值作为依据的,由房产所在地税务机关参考同类房产核定。

 

房产出租的,以房产租金收入为房产税的计税依据。

 

……

 

第五条 下列房产免纳房产税:

 

……

 

四、个人所有非营业用的房产;

 

……”

 

因此,个人在房产交易环节不需要缴纳房产税。写字楼未使用的,免征房产税;由个人自行对外经营使用的,从价计征房产税;对外出租的,从租计征房产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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