税收答疑
企业所得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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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是一家高新技术企业,2020年从事于一项发明专利的研发,该公司在归集“其他费用”列入了通讯费,请问该费用能否享受研发费用加计扣除?
发布时间:2023-03-30  来源:石嘴山税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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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研发费用税前加计扣除归集范围有关问题的公告》(2017年第40号)规定,其他相关费用是指与研发活动直接相关的其他费用,如技术图书资料费、资料翻译费、专家咨询费、高新科技研发保险费,研发成果的检索、分析、评议、论证、鉴定评审、评估、验收费用,知识产权的申请费、注册费、代理费,差旅费、会议费,职工福利费、补充养老保险费、补充医疗保险费。此类费用总额不得超过可加计扣除研发费用总额的10%

 

通讯费未列入“其他相关费用”之内,因此,不可以享受研发费用加计扣除优惠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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