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市场参与人:
为了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全面实行股票发行注册制的决策部署,完善要素资源市场化配置体制机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上海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本所)制定了《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审核规则》(详见附件),经中国证监会批准,现予以发布,并自发布之日起施行。本所于2021年6月22日发布的《关于发布〈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审核规则(2021年修订)〉的通知》(上证发〔2021〕46号)、《关于发布〈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发行上市审核规则适用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审核标准及相关事项〉的通知》(上证发〔2021〕48号)同时废止。
特此通知。
附件:
上海证券交易所
二〇二三年二月十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