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化中瑞经贸交流与财金合作,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与瑞士联邦审计监管局开展了审计准则与审计监管等效互评工作,相关工作现已完成。按照对等原则,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会计师法》和其他相关规定,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瑞士审计准则及其认可的国际审计准则与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准则等效。
二、对于分别在瑞士联邦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成立并对经济主体财务报表出具审计报告的会计师事务所,瑞士联邦与中华人民共和国的审计监管体系等效。
特此公告。
财政部
2022年11月30日
为深化中瑞经贸交流与财金合作,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与瑞士联邦审计监管局开展了审计准则与审计监管等效互评工作,相关工作现已完成。按照对等原则,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会计师法》和其他相关规定,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瑞士审计准则及其认可的国际审计准则与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准则等效。
二、对于分别在瑞士联邦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成立并对经济主体财务报表出具审计报告的会计师事务所,瑞士联邦与中华人民共和国的审计监管体系等效。
特此公告。
财政部
2022年11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