税收答疑
基金、费
非公募基金会的原始基金不低于200万元人民币,注册资金捐赠人在捐赠时,非公募基金会还没有取得公益性捐赠税前扣除资格,请问捐赠人能否对其注册资金捐赠额进行税前扣除?
发布时间:2022-09-14  来源:税政解析与策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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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根据《财政部 税务总局 民政部关于公益性捐赠税前扣除有关事项的公告》(财政部公告2020年第27号)第十二条规定,公益性社会组织登记成立时的注册资金捐赠人,在该公益性社会组织首次取得公益性捐赠税前扣除资格的当年进行所得税汇算清缴时,可按规定对其注册资金捐赠额进行税前扣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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