税收答疑
增值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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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们公司属于建筑施工企业,经常支付自然人包工头工程款,请问自然人代开工程款发票需要在哪里的税务局代开?
发布时间:2022-09-30  来源:郝老师说会计 作者:郝守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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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1. 《增值税暂行条例》第二十二条关于增值税纳税地点第()项规定,非固定业户销售货物或者应税劳务,应当向销售地或者劳务发生地的主管税务机关申报纳税;未向销售地或者劳务发生地的主管税务机关申报纳税的,由其机构所在地或者居住地的主管税务机关补征税款。

 

2. 《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全面推开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的通知》(财税〔201636号)规定:非固定业户应当向应税行为发生地主管税务机关申报纳税;未申报纳税的,由其机构所在地或者居住地主管税务机关补征税款。

 

其他个人提供建筑服务,销售或者租赁不动产,转让自然资源使用权,应向建筑服务发生地、不动产所在地、自然资源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申报纳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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