税务风险
综合
专家提醒新能源汽车销售企业: 优惠车型看目录,发票开具防风险
发布时间:2022-08-10  来源:中国税务报 作者:张向荣 张鲲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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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在办理车辆购置税时,张先生激动地告诉记者:“等了四个月,终于提到车了!”新能源汽车市场的火爆可见一斑。记者探访南宁市多家品牌新能源汽车销售企业,发现比亚迪、理想、小鹏等品牌汽车都出现了供不应求的情况。今年上半年,广西共有80367辆新能源汽车办理了免征车辆购置税业务,同比增加40356辆,增长了100.86%;减免税额74165万元,同比增加43890万元,增长了144.97%。

不过,从记者采访的情况看,新能源汽车销售企业在利用车辆购置税优惠开展促销活动的同时,还存在违规开具发票等问题。专家提醒新能源汽车销售企业,须进一步规范发票开具行为,防范潜在税务风险。

合规上传免税标识

《财政部 税务总局 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新能源汽车免征车辆购置税有关政策的公告》(财政部公告2020年第21号,以下简称“21号公告”)明确,2021年1月1日—2022年12月31日,对购置的新能源汽车免征车辆购置税。基于此,记者采访的多家新能源汽车销售企业都开展了形式多样的促销活动。

国家税务总局广西壮族自治区税务局货物和劳务税处处长陈建介绍,21号公告第二条明确,免征车辆购置税的新能源汽车,通过工业和信息化部、税务总局发布《免征车辆购置税的新能源汽车车型目录》(以下简称《目录》)实施管理。汽车企业上传车辆电子信息后,工业和信息化部进行审核。消费者(纳税人)凭免税标识和机动车统一销售发票(或有效凭证),办理车辆购置税免税手续。

因此,在销售和购置新能源汽车时,新能源汽车销售企业应注意汽车是否被列入《目录》。如在《目录》内,新能源汽车销售企业须上传带有“免税标识”的车辆电子信息,才能保证纳税人合规享受免征车辆购置税优惠。

不要违规开具发票

记者在采访中发现,一些新能源汽车销售企业,在一定程度上存在一车多票、低开发票、虚开发票、加价部分不开发票等问题。

实务中,一些新能源汽车销售企业在销售车辆时,一辆车开具多张发票,分解购车价款:一部分价款开具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另一部分以汽车装璜等名目开具普通发票或者不开票,从而利用不同税种、不同品目的税率不同,达到少缴税费的目的。还有一些新能源汽车销售企业,通过少计销售收入,减少缴纳税费,如人为低开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中的销售价格;在加价销售情况下,加价部分不开发票。

广西壮族自治区税务局货物和劳务税处车辆购置税管理岗负责人阙之超介绍,《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明确,单位和个人未按照规定开具和取得发票,属于违反发票管理法规的行为,由税务机关责令限期改正,没收非法所得,可以并处1万元以下的罚款。涉及虚开增值税发票的,虚开金额在1万元以下的,可以并处5万元以下的罚款;虚开金额超过1万元的,并处5万元以上50万元以下的罚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为了长远发展,新能源汽车销售企业应合法合规销售新能源汽车、开具发票。”阙之超说。

阙之超提醒,新能源汽车销售企业需要合法合规经营、销售,注意保管好车辆的销售信息(车辆基本信息、购买方信息等),防止被不法分子获取,影响车辆销售;同时,应加强对汽车销售人员的管理、教育,避免员工私自虚开发票;此外,新能源汽车销售企业应注意向购买方宣传相关法律法规,提醒购买方不要违法违规,避免造成经济损失和信誉损害。

关注车购税优惠延续情况

就在本月初,商务部、税务总局等17部门发布的《关于搞活汽车流通 扩大汽车消费若干措施的通知》(商消费发〔2022〕92号)提出,支持新能源汽车消费,研究免征新能源汽车车辆购置税政策到期后延期问题。阙之超据此判断,新能源汽车免征车辆购置税的优惠政策可能会延续。他提醒相关企业,一定要关注后续政策动态变化。

还需提醒纳税人的是,为防止个人信息泄露,最好亲自办理车辆购置税手续。在办理方式上,纳税人可通过电子税务局办理,也可以通过税务部门设于车管工作站(服务站)的车辆购置税自助终端办理,还可以到办税服务厅办理。如确需委托办理的,要委托有合法资质的涉税专业服务机构办理,以免自己的信息被不法分子利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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