税收答疑
契税
自然人(A某)以不动产向其设立的一人有限公司(B公司)增资,B公司是否免征契税?A某是否免征增值税、土地增值税、印花税?政策依据是什么?
发布时间:2022-08-29  来源:大连市税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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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契税:

根据《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继续执行企业 事业单位改制重组有关契税政策的公告》(财政部 税务总局公告2021年第17号) 六、资产划转

...... 

同一投资主体内部所属企业之间土地、房屋权属的划转,包括母公司与其全资子公司之间,同一公司所属全资子公司之间,同一自然人与其设立的个人独资企业、一人有限公司之间土地、房屋权属的划转,免征契税。

 

增值税:

根据《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全面推开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的通知》(财税〔201636)第十条的规定,销售服务、无形资产或者不动产,是指有偿提供服务、有偿转让无形资产或者不动产,……                                                      

第十一条规定,有偿,是指取得货币、货物或者其他经济利益。

因此,将不动产、无形资产对外投资,取得被投资方股权的行为,属于有偿转让不动产、无形资产,应按规定征收增值税。

 

土地增值税:

根据《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继续实施企业改制重组有关土地增值税政策的公告》(财政部税务总局公告2021年第21号)规定:“四、单位、个人在改制重组时以房地产作价入股进行投资,对其将房地产转移、变更到被投资的企业,暂不征土地增值税。  

……

五、上述改制重组有关土地增值税政策不适用于房地产转移任意一方为房地产开发企业的情形。

 

印花税:

单位或个人以房地产投资时,发生的房屋和土地权属转移不征“产权转移书据”印花税。

因此,请参照上述规定进行处理。

感谢您的咨询!上述回复仅供参考,具体以法律、法规及相关规定为准。若您对此仍有疑问,请联系大连税务12366或主管税务机关。

 

 

税政解析与策略:

 

上述问答只说到契税、增值税、土地增值税、印花税的征免问题。

其中,增值税也没说透彻,如果自然人投资入股的房产为非住房,差额按照5%计算缴纳增值税;如果自然人投资入股的房产是住房,需要分地区来确定对于北京市、上海市、广州市和深圳市之外的地区:个人将购买不足2年的住房对外投资的,按照5%的征收率全额缴纳增值税;个人将购买2年以上(含2年)的住房对外投资的,免征增值税。

其中,印花税的说法也有新义,新印花税法对标的是民法典,转让包括买卖、继承、赠予,不包括投资。所以大连市税务局认为“单位或个人以房地产投资时,发生的房屋和土地权属转移不征“产权转移书据”印花税。”

另外,自然人(A某)以不动产向其设立的一人有限公司(B公司)增资的个人所得税如何处理?

根据《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个人非货币性资产投资有关个人所得税政策的通知》(财税〔201541号)的规定:

 

1、个人以非货币性资产投资,属于个人转让非货币性资产和投资同时发生。对个人转让非货币性资产的所得,应按照“财产转让所得”项目,依法计算缴纳个人所得税。

 

2、个人以非货币性资产投资,应按评估后的公允价值确认非货币性资产转让收入。非货币性资产转让收入减除该资产原值及合理税费后的余额为应纳税所得额。

 

个人以非货币性资产投资,应于非货币性资产转让、取得被投资企业股权时,确认非货币性资产转让收入的实现。

 

3、个人应在发生上述应税行为的次月15日内向主管税务机关申报纳税。纳税人一次性缴税有困难的,可合理确定分期缴纳计划并报主管税务机关备案后,自发生上述应税行为之日起不超过5个公历年度内(含)分期缴纳个人所得税。

 

4、个人以非货币性资产投资交易过程中取得现金补价的,现金部分应优先用于缴税;现金不足以缴纳的部分,可分期缴纳。

 

个人在分期缴税期间转让其持有的上述全部或部分股权,并取得现金收入的,该现金收入应优先用于缴纳尚未缴清的税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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