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保障扩大全额退还增值税留抵退税行业范围政策顺利实施,方便纳税人申请办理留抵退税,决定将2022年7月份增值税留抵退税申请时间延长至7月份最后一个工作日。
特此公告。
国家税务总局
2022年7月8日
依据《关于公布废止和修改的部分税务部门规章及规范性文件目录的决定》(家税务总局令第59号),自2025年3月24日起废止。
为保障扩大全额退还增值税留抵退税行业范围政策顺利实施,方便纳税人申请办理留抵退税,决定将2022年7月份增值税留抵退税申请时间延长至7月份最后一个工作日。
特此公告。
国家税务总局
2022年7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