税收答疑
增值税
甲公司将办公房出租给乙公司,若是约定无偿使用,免收租金,请问是否存在增值税的风险?
发布时间:2022-06-22  来源:郝老师说会计 作者:郝守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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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免收租金,则就是无偿提供租赁服务了,在增值税上属于视同销售行为。

 

参考:

 

《财税〔201636号 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实施办法》规定:第十四条 下列情形视同销售服务、无形资产或者不动产: (一)单位或者个体工商户向其他单位或者个人无偿提供服务,但用于公益事业或者以社会公众为对象的除外。 (二)单位或者个人向其他单位或者个人无偿转让无形资产或者不动产,但用于公益事业或者以社会公众为对象的除外。 (三)财政部和国家税务总局规定的其他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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