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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偿取得的林权证如何记账?
发布时间:2022-06-23  来源:轻松财税 作者:彭怀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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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林权属于一项无形资产。根据我国法律规定,森林应该是属于国有。企业无偿取得林权证,应该是一项政府补助。

 

依照《企业会计准则第6号——无形资产》第十五条规定,政府补助取得的无形资产的成本,应当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16号——政府补助》确定。

 

《企业会计准则第16号——政府补助(2017)》第七条规定:“政府补助为货币性资产的,应当按照收到或应收的金额计量。

 

政府补助为非货币性资产的,应当按照公允价值计量;公允价值不能可靠取得的,按照名义金额计量。”

 

综上所述,企业应该先考虑是否能够取得公允价值,如果公允价值不能可靠取得的,按照名义金额计量(通常为1元)。

 

借:无形资产 1

 

贷:递延收益 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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