答:林权属于一项无形资产。根据我国法律规定,森林应该是属于国有。企业无偿取得林权证,应该是一项政府补助。
依照《企业会计准则第6号——无形资产》第十五条规定,政府补助取得的无形资产的成本,应当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16号——政府补助》确定。
《企业会计准则第16号——政府补助(2017)》第七条规定:“政府补助为货币性资产的,应当按照收到或应收的金额计量。
政府补助为非货币性资产的,应当按照公允价值计量;公允价值不能可靠取得的,按照名义金额计量。”
综上所述,企业应该先考虑是否能够取得公允价值,如果公允价值不能可靠取得的,按照名义金额计量(通常为1元)。
借:无形资产 1元
贷:递延收益 1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