税收答疑
企业所得税
公司以极低的价格(非公允价值)采购进一批货,要视作获利交企业所得税吗?
发布时间:2022-06-23  来源:轻松财税 作者:彭怀文 
免责申明:本站自编内容版权所有,不得转载;部分内容转载自报刊或网络,转载内容均注明来源和作者,如对转载、署名等有异议的相关方请通知我们(tfcj@tfcjtax.com,051086859269),我们将及时处理!本网站登载的财税法规政策请以官方发布的为准;本网站内容仅供学习参考之目的,所有文章内容与观点并不代表本站观点、立场,我们不对其准确性、合规性负责!如用于实务操作等等其他任何目的,所产生的法律风险与法律责任与本站无关!

答:按照《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的规定,对于企业外购的资产,包括存货或固定资产等,以购买价款和支付的相关税费等作为计税基础。

 

因此,作为购买方低价购入资产,只是资产的计税基础低,暂时不会产生收入而需要缴纳企业所得税。但是,后期该资产无论自己使用还是对外销售等,可以税前扣除的金额也只能以较低的计税基础进行,企业最终也是没有节省到企业所得税。

 

对于资产销售方(实质是捐赠方),由于货物销售价格低于市场售价,税务局有关核定增值税和企业所得税的应税收入。因此,如果企业自己没有主动进行纳税调整缴纳税款的,税务局一旦稽查发现,增值税和企业所得税都会要求补缴,同时处罚滞纳金和罚款。

 

对于公益性捐赠,如果不能享受免征增值税或企业所得税的,都是需要按照公允价值(市场销售价)视同销售处理。如果企业想通过一些“歪门邪道”的所谓“税务筹划”招数来非法避税的话,最终只能是搬起石头砸自己的脚。不要担心没人来管,人家税务局的稽查局就是专门做这个事情的。同时,在大数据时代以及税务发票联网的时代,超低价开具发票,金税系统自动就会预警,税务局随时就能掌握企业的这些动态。

 
相关文章 查看更多>>
【打印】      【关闭】
版权所有:天赋长江(无锡)税务师事务所
地址:江苏省江阴市长江路169号汇富广场22楼
电话:0510-86855000 邮箱:tfcj@tfcjtax.com
苏ICP备05004909 苏B2-2004004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