税收答疑
增值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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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是一家个体工商户,是否可以享受小微企业“六税两费”减免政策?之前符合条件但未及时申报享受“六税两费”减免优惠的如何处理?
发布时间:2022-06-22  来源:上海税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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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个体工商户可以享受小微企业“六税两费”减免政策。根据《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进一步实施小微企业“六税两费”减免政策的公告》(财政部 税务总局公告2022年第10号)和《上海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上海市全力抗疫情助企业促发展的若干政策措施〉的通知》(沪府办规〔20225 号) 规定,对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小型微利企业和个体工商户按照 50%税额幅度减征资源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印花税(不含证券交易印花税)、耕地占用税和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附加等“六税两费”。

 

同时,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进一步实施小微企业“六税两费” 减免政策有关征管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 2022 年第 3 号)规定,纳税人符合条件但未及时申报享受“六税两费”减免优惠的,可依法申请抵减以后纳税期的应纳税费款或者申请退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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