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策解读
增值税
13b7ysirq95gl
例解留抵退税政策变化点
发布时间:2022-04-18  来源:中国税务报 作者:秦燕 刘剑 
免责申明:本站自编内容版权所有,不得转载;部分内容转载自报刊或网络,转载内容均注明来源和作者,如对转载、署名等有异议的相关方请通知我们(tfcj@tfcjtax.com,051086859269),我们将及时处理!本网站登载的财税法规政策请以官方发布的为准;本网站内容仅供学习参考之目的,所有文章内容与观点并不代表本站观点、立场,我们不对其准确性、合规性负责!如用于实务操作等等其他任何目的,所产生的法律风险与法律责任与本站无关!

41日,大规模增值税留抵退税政策正式实施。不少企业向税务机关提交了退税申请,积极申请享受国家的退税大礼包。厘清政策变化点,是准确享受退税优惠的第步。笔者结合案例说明留抵退税政策的变化点,供读者参考。

 

进项构成比例有所调整

●典型案例●

天宇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主营生产功能性涂层复合材料。20215—20224月,增值税销售额合计6000万元,均为功能性涂层复合材料的生产销售收入,制造业业务销售额占比为100%,属于制造业纳税人。20194—20224月,取得进项发票涉及的税额合计1000万元,其中,增值税专用发票700万元(20211月以来取得的带有增值税专用发票字样全面数字化的电子发票50万元),道路通行费电子普通发票100万元,凭高铁票、长途客车票等计算抵扣的购进国内旅客运输服务进项税额100万元,海关进口增值税专用缴款书注明的增值税额100万元。在大规模增值税留抵退税政策下,天宇公司的进项构成比例应如何确定?

进项构成比例,最早出现于《财政部税务总局海关总署关于深化增值税改革有关政策的公告》(财政部税务总局海关总署公告2019年第39号,以下简称“39号公告”),是统计已抵扣的全部进项税额中增值税专用发票(含税控机动车销售统发票)、海关进口增值税专用缴款书、解缴税款完税凭证等特定抵扣凭证注明的增值税额所占比例的指标。

即进项构成比例=20194月至申请退税前一税款所属期已抵扣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含税控机动车销售统发票)注明的增值税额+海关进口增值税专用缴款书注明的增值税额+解缴税款完税凭证注明的增值税额]÷20194月至申请退税前税款所属期全部已抵扣的进项税额。它直接影响可退留抵税额的计算。按照39号公告的原则,允许退还的增量留抵税额=增量留抵税额×进项构成比例×退税比例。从该计算公式不难看出,进项构成比例越高,企业可申请退还的留抵税额越多。《财政部税务总局关于进—步加大增值税期末留抵退税政策实施力度的公告》(财政部税务总局公告2022年第14号,以下简称“14号公告)新增了两类计算进项构成比例的抵扣凭证。一是含带有增值税专用发票字样全面数字化的电子发票;二是收费公路通行费增值税电子普通发票。

根据14号公告,进项构成比例=20194月至申请退税前税款所属期已抵扣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含带有增值税专用发票字样全面数字化的电子发票、税控机动车销售统发票)+收费公路通行费增值税电子普通发票注明的增值税额+海关进口增值税专用缴款书注明的增值税额+解缴税款完税凭证注明的增值税额〕÷20194月至申请退税前一税款所属期全部已抵扣的进项税额。

这种变化,一方面适应发票全面数字化改革趋势,对带有“增值税专用发票”字样的全电发票进行了单独明确;另一方面考虑到通行费电子发票进项税额,申报时与增值税专用发票填报在相同栏次,将其列入分子更便于实务操作。也就是说,如果按照39号公告计算,天宇公司的进项构成比例为(700+100) ÷1000×100%=80%;按照14号公告规定,天宇公司的进项构成比例为(700+100+100) ÷1000×100%=90%,进项构成比例提高了10个百分点,允许退还的增量留抵税额相应增加。

 

阶段性放宽退税申请条件

●典型案例●

天虹装饰工程有限公司为从事装饰工程作业的微型企业,20193月底的期末留抵税额为20万元,202110—20223月的期末留抵税额分别为30万元、18万元、50万元、55万元、56万元、58万元。已知20194月至申请退税前一税款所属期的进项构成比例为90%

39号公告明确,申请退税的主体必须满足20194月税款所属期起,连续六个月(按季纳税的,连续两个季度)增量留抵税额均大于零,且第六个月增量留抵税额不低于50万元两个条件。不难发现,202110—20223月,天虹公司的期末留抵税额未能连续六个月有增量;20223月的增量为38万元(58-20),未超过50万元。那么,根据39号公告,天虹公司不能享受留抵退税政策。

考虑到小微企业的经营规模及资金压力,为更好地实现大规模增值税留抵退税,14号公告对所有行业小微企业的增量留抵退税,阶段性取消了“连续六个月增量留抵税额大于零、且第六个月增量留抵税额大于50万元的限制。即在202241—20221231日,放宽小微企业(含个体工商户)的留抵退税申请条件,是放宽时间限制,没有连续六个月的时间限制,提高退税频率;二是放宽金额限制,没有增量留抵税额不低于50万元的金额限制,充分盘活资金。

也就是说,根据39号公告的规定,天虹公司不能享受留抵退税政策。而根据14号公告的规定,天虹公司可于20224月申报期,申请退还税款所属期为20223月的增量留抵税额= (58-20 )×90%×100%=34.2(万元)

此外,根据14号公告规定,符合条件的微型企业可自20224月申报期起,向主管税务机关申请次性退还存量留抵税额。天虹公司20223月期末留抵税额58万元,大于其2019331日期末留抵税额20万元,故其存量留抵税额为20万元。在20224月申报期,天虹公司可以申请一次性退还存量留抵税额20×90%×100%=18 (万元)。那么,20224月申报期,天虹公司合计可以申请留抵退税34.2+18=52.2(万元)

 

阶段性延长退税申请时间

—般来说,纳税人应在增值税纳税申报期内(—般为每月1—15日)完成增值税留抵退税的申请。考虑到今年退税力度大、涉及纳税人多,为确保小微企业等市场主体尽快获得留抵退税,14号公告阶段性放宽了退税申请时间,将20224—6月的留抵退税申请时间,从申报期内延长至每月的最后个工作日

需要说明的是,即使20224—6月阶段性放宽退税申请时间,纳税人也需在申报期内先完成当期增值税纳税申报,然后在当月最后一个工作日前,通过电子税务局或办税服务厅提交《退()税申请表》申请留抵退税。

假设天虹公司在当月办理增值税纳税申报之后,于425日通过电子税务局提交了《退()税申请表》。426日,收到税务机关准予留抵退税的《税务事项通知书》。天虹公司需在收到留抵退税时,对影响退税当期的留抵税额进行账务处理,借记银行存款,贷记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转出)”。纳税人取得退税款后,应及时将3月所属期的期末留抵税额调减为5.8万元 (58-52.2),并于5月申报期办理申报时,在《增值税及附加税费申报表附列资料二(本期进项税额明细表)》第22上期留抵税额退税填报52.2万元。

(作者单位:国家税务总局泗洪县税务局)

 
相关文章 查看更多>>
【打印】      【关闭】
版权所有:天赋长江(无锡)税务师事务所
地址:江苏省江阴市长江路169号汇富广场22楼
电话:0510-86855000 邮箱:tfcj@tfcjtax.com
苏ICP备05004909 苏B2-2004004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