税收答疑
企业所得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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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确认资产损失是否需要出具专项报告?
发布时间:2022-04-22  来源:天津税务 作者:黄橡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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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黄橡文] 按照《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取消20项税务证明事项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8年第65号)规定,企业税前扣除资产损失不再留存专业技术鉴定意见(报告)或法定资质中介机构出具的专项报告。改为纳税人留存备查自行出具的有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和财务负责人签章证实有关损失的书面申明。[2022-04-21 16:00:35 ]

【东方税语注】

文件都规定的很清楚了,但部分税务机关和财务人员仍然视而不见,专项报告都不是必须的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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