注册会计师法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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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8-29
2024-08-29
关于印发《全国注册会计师行业2022年继续教育工作要点》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2-03-23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注册会计师协会:

为统筹谋划好2022年行业继续教育工作,指导各级注协完成全年继续教育工作任务,我会制定了《全国注册会计师行业2022年继续教育工作要点》,现予印发。各地方注册会计师协会(以下简称各地注协)根据本工作要点和地方实际,制定本地区继续教育工作实施方案,细化培训计划,组织做好注册会计师培训工作,确保完成本地区年度教育培训任务。

请各地注协于531日(周二)前将继续教育工作计划上传我会行业管理信息系统,并督促本地具有内部培训资格会计师事务所于630日(周四)前将本所继续教育工作计划上传我会行业管理信息系统。

中注协继续教育部联系人:刘栩,电话:(01088250164,邮箱:liuxu@cicpa.org.cn

附件:全国注册会计师行业2022年继续教育工作要点

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

20223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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