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会计准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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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12-18
2024-12-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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收入准则实施问答(2021年第5批)
   发布时间:2021-11-03  
 

问:企业为了履行收入合同而从事的运输活动,如果该运输活动不构成单项履约义务,相关运输成本作为合同履约成本,对合同履约成本进行摊销计入损益时如何在利润表中列示?

答: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14——收入》(财会〔201722号)的有关规定,通常情况下,企业商品或服务的控制权转移给客户之前、为了履行客户合同而发生的运输活动不构成单项履约义务,相关运输成本应当作为合同履约成本,采用与商品或服务收入确认相同的基础进行摊销计入当期损益。该合同履约成本应当在确认商品或服务收入时结转计入主营业务成本其他业务成本科目,并在利润表营业成本项目中列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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