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一国庆节有不少的小伙伴选择游历祖国的大好河山,科技馆、博物馆等热门景点处处爆满,那么哪些门票收入可以享受增值税优惠呢?
一、景区取得的门票收入如何缴纳增值税?
按照《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全面推开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的通知》(财税〔2016〕36号)规定,文化体育服务包括文化服务和体育服务。其中文化服务,是指为满足社会公众文化生活需求提供的各种服务。包括:文艺创作、文艺表演、文化比赛,图书馆的图书和资料借阅,档案馆的档案管理,文物及非物质遗产保护,组织举办宗教活动、科技活动、文化活动,提供游览场所。景区门票收入属于提供游览场所取得的收入,应按照“文化服务”征收增值税,税率为6%,简易计税方法征收率为3%。
二、哪些门票收入可以享受增值税优惠呢?
(1)根据《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全面推开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的通知》(财税〔2016〕36号)文件,附件3: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过渡政策的规定,下列项目免征增值税:(十一)纪念馆、博物馆、文化馆、文物保护单位管理机构、美术馆、展览馆、书画院、图书馆在自己的场所提供文化体育服务取得的第一道门票收入。(十二)寺院、宫观、清真寺和教堂举办文化、宗教活动的门票收入。
(2)科普活动门票收入的增值税税收优惠:
根据最新的文件《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延续宣传文化增值税优惠政策的公告》(财政部 税务总局公告2021年第10号)规定,三、自2021年1月1日起至2023年12月31日,对科普单位的门票收入,以及县级及以上党政部门和科协开展科普活动的门票收入免征增值税。
(3)根据《财政部 税务总局 海关总署关于杭州2022年亚运会和亚残运会税收政策的公告》(财政部公告2020年第18号)第二条的规定:二、对组委会市场开发计划取得的国内外赞助收入、转让无形资产(如标志)特许权收入、宣传推广费收入、销售门票收入及所发收费卡收入,免征增值税。
(4)《财政部 税务总局 海关总署关于北京2022年冬奥会和冬残奥会税收政策的通知》(财税〔2017〕60号)第二条的规定:(二)对北京冬奥组委市场开发计划取得的国内外赞助收入、转让无形资产(如标志)特许权收入和销售门票收入,免征应缴纳的增值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