答:财政部 税务总局 住房城乡建设部2021年第24号公告规定,2021年10月1日起,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以及其他组织向个人、专业化规模化住房租赁企业出租住房的,减按4%的税率征收房产税。根据财税【2019】13号规定,2019年1月1日至2021年12月31日,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根据本地区实际情况,以及宏观调控需要确定,对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可以在50%的税额幅度内减征房产税。注意,上述两个政策没有冲突。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可叠加享受上述优惠政策。
答:财政部 税务总局 住房城乡建设部2021年第24号公告规定,2021年10月1日起,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以及其他组织向个人、专业化规模化住房租赁企业出租住房的,减按4%的税率征收房产税。根据财税【2019】13号规定,2019年1月1日至2021年12月31日,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根据本地区实际情况,以及宏观调控需要确定,对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可以在50%的税额幅度内减征房产税。注意,上述两个政策没有冲突。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可叠加享受上述优惠政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