概述
车辆购置税是对在境内购置规定车辆的单位和个人征收的一种税,它由车辆购置附加费演变而来。
目前我们施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车辆购置税法》是在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七次会议上通过的,自2019年7月1日起施行。同时在2000年10月22日国务院公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车辆购置税暂行条例》废止。
内容
对于不同来源的车辆,购置税计税基础也是不同的,应税车辆的计税价格,按照下列规定确定:
(一)纳税人购买自用应税车辆的计税价格,为纳税人实际支付给销售者的全部价款,不包括增值税税款;
(二)纳税人进口自用应税车辆的计税价格,为关税完税价格加上关税和消费税;
(三)纳税人自产自用应税车辆的计税价格,按照纳税人生产的同类应税车辆的销售价格确定,不包括增值税税款;
(四)纳税人以受赠、获奖或者其他方式取得自用应税车辆的计税价格,按照购置应税车辆时相关凭证载明的价格确定,不包括增值税税款。
车辆购置税应纳税额计算公式:应纳税额=计税价格×10%
政策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车辆购置税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十九号)
案例
甲购买一辆国产小轿车,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上“价税合计”为33.9万元,“不含税价格”为30万元,“增值税税额”为3.9万元。
应税车辆的计税价格为30万元,应纳税额=30×10%=3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