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务研究
税收征收管理
1hf4feuntckc2,1dupq2bphxhzg
适用简易程序谈签单边预约定价安排:对照适用条件 提前备妥申请材料
发布时间:2021-08-12  来源:中国税务报 作者:贺连堂 黄晓里 程丹 
免责申明:本站自编内容版权所有,不得转载;部分内容转载自报刊或网络,转载内容均注明来源和作者,如对转载、署名等有异议的相关方请通知我们(tfcj@tfcjtax.com,051086859269),我们将及时处理!本网站登载的财税法规政策请以官方发布的为准;本网站内容仅供学习参考之目的,所有文章内容与观点并不代表本站观点、立场,我们不对其准确性、合规性负责!如用于实务操作等等其他任何目的,所产生的法律风险与法律责任与本站无关!

近日,国家税务总局发布《关于单边预约定价安排适用简易程序有关事项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21年第24号,以下简称“24号公告”),推出单边预约定价安排的简易程序,为提升单边预约定价安排谈签效率、增强纳税人的税收确定性带来很大利好。

 

预判

谈签效率有望大大提升

 

顾名思义,预约定价安排简易程序的最大特点,就是简易。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完善预约定价安排管理有关事项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6年第64号,以下简称“64号公告”)规定,预约定价安排的谈签与执行需要经过预备会谈、谈签意向、分析评估、正式申请、协商签署和监控执行6个阶段(为便于表述,以下用“一般程序”指代)。而24号公告规定的单边预约定价安排简易程序,包括申请评估、协商签署和监控执行3个阶段,相比以前程序大大简化。

 

64号公告出台以来,越来越多企业认识到预约定价安排的重要性,并纷纷向主管税务机关表达申请意愿。税务机关对此高度重视,一直在探索如何更快速地响应纳税人的需求。24号公告就是税务机关持续探索的重要成果。

 

据笔者估测,如果企业在适用简易程序时,事先准备充分,及时按照税务机关要求提交相关资料,最快有望在6个月~9个月内与税务机关完成整个单边预约定价安排的谈签,这与以往需要2~3年的时间相比,效率大大提升,能够更快速、更有效地满足纳税人日益增长的谈签需求。

 

提醒

符合简易程序适用条件

 

相关企业要想更顺畅地适用简易程序、与税务机关高效地完成谈签,需要在实操上注意什么呢?

 

根据24号公告,申请适用简易程序的企业,首先须满足的一个条件是关联交易的规模门槛。24号公告规定,企业在主管税务机关向其送达受理申请的《税务事项通知书》之日所属纳税年度前3个年度,每年度发生的关联交易金额4000万元人民币以上。这一规模要求不是新增条件,而是64号公告中就已规定的预约定价安排申请门槛。

 

在此条件要求下,24号公告还规定了适用简易程序的三种具体情形,企业只需要符合其中一项即可。第一种情形是企业已向主管税务机关提供拟提交申请所属年度前3个纳税年度的、符合《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完善关联申报和同期资料管理有关事项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6年第42号)规定的同期资料。另外两种是自企业提交申请之日所属纳税年度前10个年度内,企业曾执行预约定价安排或受到税务机关特别纳税调查调整且结案。

 

同时,24号公告规定了不能适用简易程序的5种具体情形,包括未按照有关规定填报年度关联业务往来报告表,且不按时更正;未按照有关规定准备、保存和提供同期资料等。综合这正反两方面的条件要求看,简易程序的适用对象为税务机关对其关联交易、经营环境和功能风险情况有一定了解的企业,或是转让定价同期资料要求遵从度较高的企业。对此,相关企业应对照条件要求,准确判断是否符合政策规定。

 

企业在评估是否满足简易程序适用条件时,可以考虑制定相应的行动计划。例如,无需准备同期资料的企业,也可以考虑通过准备并向税务机关提供近3个纳税年度的同期资料,获取申请适用简易程序的资格。倘若简易程序的适用条件不能适用,企业应当在理解条件要求及背后导向的基础上,有针对性地进行改进,特别要在日常经营中强化合规管理,及时主动地报送同期资料、年度关联业务往来报告表等,不断提升遵从度并加强与税务机关沟通,让税务机关对企业的遵从情况有充分了解。

 

建议

着眼全流程做足准备

 

若企业符合24号公告规定的适用条件,则有必要着眼提出申请、申请受理、谈签沟通等全流程,系统性做好相关准备工作,确保能够顺畅、高效地完成谈签。

 

具体来说,在提出申请前,企业应充分评估预约定价安排申请方式和申请方案的可行性,提前妥善准备相关申请材料,评估后续可能出现的协商焦点问题,与主管税务机关及时进行必要的沟通,并结合实践中的案例情况,对相关方案和材料等进行完善优化。在申请得到受理后,企业应与税务机关保持顺畅、坦诚的沟通,积极配合税务机关做好分析评估和功能风险访谈。在沟通协商过程中,企业应当与税务机关积极讨论关键技术要点,充分理解税务机关对于补充说明材料的要求,根据税务机关意见妥善准备补充材料,让税务机关对企业的业务情况、税收遵从情况等得到相对全面、详尽的了解,促进谈签进程更加顺畅。

 

相关企业还有必要注意的是,虽然相较单边预约定价安排一般程序,简易程序在谈签效率等方面有非常明显的优势,但程序性的简化并不改变单边预约定价安排的实质性内容。如果相关企业常发生跨境关联交易,希望同时在国内外获得税收确定性,更有效地消除双重征税风险,那么笔者建议相关企业,仍应当按照64号公告的一般程序申请双边预约定价安排,可以为企业提供更充分的确定性。

 
相关文章 查看更多>>
【打印】      【关闭】
版权所有:天赋长江(无锡)税务师事务所
地址:江苏省江阴市长江路169号汇富广场22楼
电话:0510-86855000 邮箱:tfcj@tfcjtax.com
苏ICP备05004909 苏B2-2004004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