答:按照财税〔2018〕57 不征土地增值税。
参考:
财税〔2018〕57 号 《关于继续实施企业改制重组有关土地增值税政策的通知》
二、按照法律规定或者合同约定,两个或两个以上企业合并为一个企业,且原企业投资主体存续的,对原企业将房地产转移、变更到合并后的企业,暂不征土地增值税。
四、单位、个人在改制重组时以房地产作价入股进行投资,对其将房地产转移、变更到被投资的企业,暂不征土地增值税。
提醒:
上述政策去年年底已经到期。延期公告尚未出台。
答:按照财税〔2018〕57 不征土地增值税。
参考:
财税〔2018〕57 号 《关于继续实施企业改制重组有关土地增值税政策的通知》
二、按照法律规定或者合同约定,两个或两个以上企业合并为一个企业,且原企业投资主体存续的,对原企业将房地产转移、变更到合并后的企业,暂不征土地增值税。
四、单位、个人在改制重组时以房地产作价入股进行投资,对其将房地产转移、变更到被投资的企业,暂不征土地增值税。
提醒:
上述政策去年年底已经到期。延期公告尚未出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