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务研究
财务与会计
创立新公司?你需要了解这些财税知识
发布时间:2021-06-22  来源:中税答疑 
免责申明:本站自编内容版权所有,不得转载;部分内容转载自报刊或网络,转载内容均注明来源和作者,如对转载、署名等有异议的相关方请通知我们(tfcj@tfcjtax.com,051086859269),我们将及时处理!本网站登载的财税法规政策请以官方发布的为准;本网站内容仅供学习参考之目的,所有文章内容与观点并不代表本站观点、立场,我们不对其准确性、合规性负责!如用于实务操作等等其他任何目的,所产生的法律风险与法律责任与本站无关!

近年来,在国家的政策扶持下,越来越多人选择自主创业。很多初创公司对财税的管理和风险规避没有足够的重视,作为公司的经营者,了解一些基础的财税知识,可以更好的把握公司的财务问题,规避一些风险和损失。

今天,我们就简单聊一下初创企业的管理者需要必备的财税知识。

(一)

创立公司阶段的财税知识

 

1、税务登记

新成立的公司必须在取得营业执照后的30日内,去税务局办理税务登记。公司主体的纳税人分为小规模纳税人和一般纳税人,区别在于公司的规模以及增值税征收方式不同,小规模纳税人采用简单的增值税征收方式。

 

2、设置账簿

新办公司需按规定设置账簿(记账),从事生产、经营的纳税人应当自领取营业执照或者发生纳税义务之日起15日内,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设置账簿。所有公司需要有一套完整的财务管理体系。建立账簿是会计核算工作的基本方法和重要环节之一,是公司查账、对账、结账以及随时了解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的关键阶段。公司的规模和行业不同,所需要的注意事项也会有区别。会计人员要依据公司的规模和所属行业,按照《企业会计准则》、《小企业会计准则》及相关行业法规的要求,建立满足公司管理需要、便于理清会计信息的会计账簿。

(二)

公司经营过程中的财税注意事项

 

1、纳税申报

纳税申报是指纳税人按照税法规定的期限和内容向税务机关提交有关纳税申报事项的书面报告法律行为,是纳税人履行纳税义务、承担法律责任的主要依据,是税务机关税收管理信息的主要来源和税务管理的一项重要制度。

纳税人必须依照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申报期限、申报内容如实办理纳税申报,报送纳税申报表、财务会计报表,以及税务机关根据实际需要要求纳税人报送的其他纳税资料。

不按时纳税申报的后果:

公司注册后,无论有无收入、收入多少,都需要按时纳税申报,没有收入不产生税款也必须进行零申报,有收入的要按时申请并且纳税。逾期申报纳税的公司将面临税务机关的罚款和滞纳金。

 

2、票据入账

公司经营过程中的票据主要有以下几类:

收入:销售发票的记账联;

成本:所销售产品的进货发票、购买原材料、提供劳务;

费用:水电费、租赁费、购买办公用品、餐饮住宿、打车费、加油费等和公司经营相关的票据;

其他:公司人员的工资单、银行对账单回单、税务机关的完税凭证,现金业务往来需备注。

 

3、办理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

公司应当在纳税年度终了之日起五个月内(次年1-531日),向税务机关报送年度企业所得税纳税申报表,并汇算清缴,结清应缴应退税款。

 

4、向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报送年度报告

公司需要在每年11号至 630号向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报送年度报告。过期未按时申报公示的,将会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公司对年度报告的真实性、及时性负责,接受社会监督。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对企业的年度报告不再进行事前审查。

(三)

公司注销时的财税注意事项

 

1、公司不经营时要注销或转让

有些公司创业失利,经营者在不知情的情况下,扔掉公司不管,或者想先留着公司等下次创业再使用,但也不进行纳税和申报,这样的话会出大问题。如果放任公司不管,擅自走逃,会被税务机关列为非正常户,甚至会被列入工商税务黑名单,留下不良信用记录。

注销:注销流程虽然比较麻烦,但是现在开始实施新政,注销公司简化流程,办理时事项也更简便了。

转让:转让相比注销来说,不仅不用花钱还可以转到转让费,另外也有一些企业是通过购买公司完成一些项目的需求。

 

2、列入经营异常或严重违法公司名单会受到哪些限制?

首先是县级以上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建立健全信用约束机制,在政府采购、工程招投标、国有土地出让、授予荣誉称号等工作中,将企业信息作为重要考量因素,对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或者严重违法企业名单的企业依法予以限制或禁止。

另外,被列入严重违法企业名单的企业的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股东、监事等都会受到限制,不能买高铁票、机票等,而且3年内不得担任其他企业的法定代表人。这样下次再想注册公司创业就很困难了。

以上就是创立公司需要了解的财税知识。新公司成立后,这些财税问题请创业者一定要注意。

 
相关文章 查看更多>>
【打印】      【关闭】
版权所有:天赋长江(无锡)税务师事务所
地址:江苏省江阴市长江路169号汇富广场22楼
电话:0510-86855000 邮箱:tfcj@tfcjtax.com
苏ICP备05004909 苏B2-2004004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