税收答疑
增值税
我们是集团旗下有一家商场,为了客户停车方便,让一家新能源汽车公司在我们的场地安装了十台充电桩。出于互惠互利的原则,我们也没向他们收取任何费用。请问,我们是否需要缴纳增值税?
发布时间:2021-06-22  作者:墨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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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根据财税【201636号文件规定,单位或者个体工商户向其他单位或者个人无偿提供服务,应视同销售计算缴纳增值税。但用于公益事业或者以社会公众为对象的除外。所以,贵公司的场地无偿提供给新能源汽车公司安装充电桩属于无偿提供租赁服务,应视同销售计算缴纳增值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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