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车船税
知识贴!车船税那些事儿~
发布时间:2021-04-26  来源:中税答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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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老师,您好!最近我想买一辆新车,请问需要缴纳车船税吗?

如果您的车属于《中华人民共和国车船税法》所附《车船税税目税额表》中规定的车辆就需要缴纳车船税。

好的,王老师。那具体怎么缴纳呢?

接下来我给你普及下车船税相关知识~

一、车船税小知识

 

车船税,是指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车辆、船舶的所有人或者管理人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车船税法应缴纳的一种税。

 

二、谁是车船税的纳税义务人和扣缴义务人

 

车船的所有人或者管理人是车船税的纳税义务人。其中,所有人是指在我国境内拥有车船的单位和个人;管理人是指对车船具有管理权或者使用权、不具有所有权的单位。上述单位,包括在中国境内成立的行政机关、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以及其他组织;上述个人,包括个体工商户以及其他个人。

从事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以下简称交强险)业务的保险机构为机动车车船税的扣缴义务人,应当在收取保险费时按照规定的税目税额代收车船税,并在机动车交强险的保险单以及保费发票上注明已收税款的信息,作为代收税款凭证。

 

三、哪些车船需要缴纳车船税

 

车船税法规定的征税范围是税法所附《车船税税目税额表》所列的车辆、船舶,包括依法应当在车船登记管理部门登记的机动车辆和船舶,也包括依法不需要在车船登记管理部门登记的在单位内部场所行驶或者作业的机动车辆和船舶。

 

四、车船税有哪些税收优惠政策

 

(一)免征车船税

1.捕捞、养殖渔船;

 

2.军队、武装警察部队专用的车船;

 

3.警用车船;

 

4.符合规定的新能源车船;

 

5.公共交通车船;

 

6.农村居民拥有并主要在农村地区使用的摩托车、三轮汽车和低速载货汽车;

 

7.悬挂应急救援专用号牌的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车辆和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专用船舶;

 

8.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车船。

 

(二)减半征收车船税

 

符合规定的节约能源车船,减半征收车船税。

 

(三)不征收车船税

 

纯电动乘用车、燃料电池乘用车、非机动车船(不包括非机动驳船)、临时入境的外国车船和香港特别行政区、澳门特别行政区、台湾地区的车船,不征收车船税。

 

从事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业务的保险机构,在办理交强险业务的时候代收车船税。对享受税收优惠政策的节约能源、使用新能源车辆,保险机构销售交强险时,按规定减收或不收车船税,即符合条件的车型不需要办理任何手续,便可减半征收车船税或全免车船税。

 

五、如何申报缴纳车船税

 

保险机构代收代缴车船税的,应在保险机构所在地缴纳车船税。已由保险机构代收代缴车船税的,纳税人不再向税务机关申报缴纳车船税。

没有扣缴义务人的,应向车船登记地主管税务机关自行申报纳税。

 

依法不需要办理登记的车船,向车船的所有人或者管理人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申报纳税。

 

六、申报缴纳车船税的相关规定

 

(一)纳税义务何时开始

车船税纳税义务发生时间为取得车船所有权或者管理权的当月,应当以购买车船的发票或者其他证明文件所载日期的当月为准。

 

(二)购置的新车,购置当年的车船税税额如何计算?

 

车船税按年申报,分月计算,一次性缴纳。购置的新车船,购置当年的应纳税额自取得车船所有权或管理权的当月起按月计算,应纳税额为年应纳税额除以12再乘以应纳税月份数。

 

(三)车船税的纳税期限是如何规定的?

 

车船税按年申报、分月计算,纳税人应当一次性缴清全年应缴税款。

 

自行申报纳税的纳税人,其纳税期限为每年1231日之前;由扣缴义务人代收代缴机动车车船税的,车船税的纳税期限为纳税人购买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的当日。

 

从事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业务的保险机构,应当依法履行车船税代收代缴义务,于每月15日前向主管税务机关申报解缴上月代收代缴的车船税税款和滞纳金,同时报送代收代缴车船税报告表、代收代缴车船税明细申报表以及主管税务机关要求报送的其他有关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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