税务风险
个人所得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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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忘记代扣股东分红的个税,有何税务风险?
发布时间:2021-04-19  来源:郝老师说会计 作者:郝守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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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当然有税务风险。

公司虽然不是分红个税的纳税人,但是作为扣缴义务人,未履行扣缴义务,按规定,处以50%-3倍的罚款,但不加收滞纳金。

参考:

1、按照《税收征管法》第六十九条规定,扣缴义务人应扣未扣、应收而不收税款的,由税务机关向纳税人追缴税款,对扣缴义务人处应扣未扣、应收未收税款百分之五十以上三倍以下的罚款。

2、国税函[2004]1199号《关于行政机关应扣未扣个人所得税问题的批》第三条,按照《征管法》规定的原则,扣缴义务人应扣未扣税款,无论适用修订前还是修订后的《征管法》,均不得向纳税人或扣缴义务人加收滞纳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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